新法速递|7月新法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规范行业准则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7日 浏览次数:813


7月起全国正式生效了《森林法》、《社区矫正法》等关法律法规,整体生效文件多达300余份

天鸿选取了其中和企业日常经营联系更为紧密的五份新法新规,看看具体会对企业产生哪些影响?

目录

全国:

一、《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低交通费用

二、关于规范主动付款结算方式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的通知》——简化公积金缴纳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降低企业成本


地方:

四、《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科研创新

五、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规范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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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低交通费用

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2020年6月29日公布了文件,明确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内容如下:
一、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降低20%,为服务稳外贸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港口经营人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级交通运输(港口、海事)管理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

原文链接(可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http://xxgk.mot.gov.cn/jigou/syj/202006/t20200629_3400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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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主动付款结算方式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的通知》——简化公积金缴纳

2020年6月29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文,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加强规范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缴存款项及时分配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就规范主动付款结算操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主动付款方式签约制单位如采取主动付款方式(含网银汇款、信电汇、在付款行支票支付等方式)结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款项的,应当申请签约。
二、申请签约办理方式选择主动付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须填写“主动付款签约申请表”,核对无误后,向住房公积金开户经办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完成签约。
三、其他缴存结算方式选择委托收款、支票缴存等结算方式

原文链接(可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http://www.zzz.gov.cn/html/xwzx/tzgg/15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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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降低企业成本

2020年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紧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现就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二、具体措施,20207月1日至12月31日,电网企业在计收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三、工作要求,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获得感。

原文链接(可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6/t20200628_1232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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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科研创新

为加快推进浙江省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科研诚信信息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省科技厅研究制定《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7月11日生效,内容如下:
一、科研诚信主体,包括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承担人员、咨询评审专家、其他科研人员等自然人,以及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法人机构。
二、规范科研诚信内容范围,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与人才计划实施、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科技奖励评审、企业认定备案等全过程的数据和资料
三、创新评价方式,各类失信行为做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区分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
四、结果应用,强化诚信审核,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明确A级的激励和E级的惩戒。

原文链接(可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http://kjt.zj.gov.cn/art/2020/6/23/art_1229080140_656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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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规范餐饮业

为了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嘉兴市实际,自2020年7月1日施行,制定办法如下:
一、区域,城市建成区和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二、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三、餐饮行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排放油烟。
四、公布了相关处罚标准

原文链接(可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http://www.jiaxing.gov.cn/art/2020/4/10/art_1580052_42551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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