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言税语丨为什么工资没变,个税却越扣越多?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9日 浏览次数:1083


9月的工资应该都到手了,仔细检查一下工资条,同样的工资,发现个税明显比年初要扣得高多了。难道是公司算错了?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执行半年来, 很多中高收入群体,每月工资没啥变化,但是每月度纳税却出现了“前低后高、逐渐增加”的现象。
大家别恐慌,这不代表着税负增加,而是因为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方式发生了变化。



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个税法,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方式,从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改为了累计预扣法,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扣减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从低到高,达到一定数额就会产生税率跳档,月度纳税也随之增加。
应纳税所得额高的人,更早遇到“税率跳档”,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提高,最多会产生6次跳级,每月预扣的个税会有所不同。但全年纳税总额却是与之前的持平,甚至是更少! 




假设纳税人马小飞,公司中层,每个月扣除“五险一金”后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3万元,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每月1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下,马小飞的1月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适用3%税率,个税为6000元*3%=180 元;以此类推,6月份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为3.6万元,3.6万元适用税率仍然是3%。所以1-6月每月应预缴个税为180元。
而到了7月份,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了4.2万元,嘉兴打官司出现了税率跳档,其中超过3.6万元的部分,适用税率“跳档”到了10%,所以7月份应预缴个税为600元,比之前几个月多了420元。


纳税人陈小强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万元,也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每月1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这样,陈小强1月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元,适用3%税率,1-4月每月预缴个税270元。
到了5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4.5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的第二级,预扣率为10%,他5月份的预缴个税变为900元,比前几个月就多了630元。

嘉兴公司法务说,应纳税所得额高的人,更早遇到“税率跳档”,而且当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万元、30万元、42.2万、66万元等临界点时,“税率跳档”还会继续。最多会产生6次跳级,每月预扣的个税都会有所不同。


 

适用税率怎么算,“税率跳档”共有哪些临界点,嘉兴法律顾问提醒大家拿出工资条,对照下面这张表一看就明白。

嘉兴法务嘉兴律师提醒大家可以算一算自己每个月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适用哪个级别的税率,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首发于公众号:天鸿律师

原作者:王舒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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