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闻明华律师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3日 浏览次数:855

基本案情:

2017年起,中鑫公司向嘉兴某银行借款490万元,该借款由本案委托人嘉兴市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案被告浙江某铸造有限公司、傅某、张某、朱某、李某、滕某、朱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中鑫公司未按期归还贷款,嘉兴某银行于2018年起诉中鑫公司及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该金融借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案委托人嘉兴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垫付了中鑫公司的贷款,现委托人嘉兴某化工有限公司需向中鑫公司及其余担保人追偿其垫付款项。


委托律师:

嘉兴市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人介绍,赶到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向闻明华律师咨询本起案件的处理方案。

闻明华律师向嘉兴市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解释了在现行制度下,担保追偿权纠纷的相关规定,建议当事人尽快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委托人嘉兴市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咨询后立即决定委托闻明华律师办理本案,闻明华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一周内即完成所有立案手续。


法院审理: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闻明华律师提交了本案嘉兴某化工公司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完整证据材料。

因律师庭前证据准备充分,本案虽是标的达到500万元的大额案件,但本案从2019年3月4日立案后,到2019年4月24日法院作出判决,全部支持闻明华律师所代理的嘉兴某化工公司的诉讼请求,仅历时一个多月。

本案经过闻明华律师的代理,快速、高效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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