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言税语(三)丨这六种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总有一种适合你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3日 浏览次数:1034

随着2019年税改政策不断出台及更新,我们预计,在2020年,企业在税收方面的问题将会全面爆发,包括员工个税的申报,员工社保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等问题。

我们认为,“减税降费”税收政策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惠及企业,一方面也是为了规范企业走上合规之路。让“好孩子”得到实惠,让“坏孩子”得到惩罚。所以,目前的税改政策方向是“低税率,严征管”,实实在在减轻企业负担,也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企业不敢触碰税法红线。

在这样的税改政策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企业需要进行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运用合法的方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不仅要降低税负,更重要的是,要走上合法合规的道路,及时降低法律风险。

我们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时,主要会从两大块入手:第一,增值税;第二,所得税。而所得税中又分为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

今天我们要讲的就是,在税务筹划中,企业可以参考适用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01. 国债利息收入

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①从发行者处直接购买的国债,企业持有至到期的,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

②企业在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处购买国债的,部分免征。

免征部分为:按公式“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


02. 企业对外投资的股息、红利收入


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但不包括连续持有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03. 内地企业持有的H股的股息红利,有条件免除

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内地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04. 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非营利组织(包括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部分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包括:

①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捐赠收入;

②除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不征税收入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③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④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


05. 企业从证券投资基金中取得的收入

企业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06. 企业购买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企业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税负的一大版块,是税务筹划的重点之一。企业如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使企业减轻税负的同时又能合规经营,是未来企业应当关注的焦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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