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那些事儿|五一假期前,你需要了解的年休假知识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6日 浏览次数:1118

后天就是五一假期了,和往年的五一都不一样,今年的五一假期从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将连休5天,是近10年以来最长的五一休假

有的省份如四川鼓励带薪休假与“五一”劳动节连休,也有网友就此出了“拼假”攻略:在五一前后休年休假凑10天假期,本期我们就此聊一下年休假的相关知识。

01

不是所有职工都可以享受带薪休假


嘉兴法律顾问这里提醒一下企业HR,以下情况职工是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02

关于年休假,你还需要知道

适用单位范围

嘉兴公司法务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二条,

适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享受年假条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二条: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其中的连续工作1年,后续出台的条例中有一些调整,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所以年假的条件应按照累计工作时间计算,只要累计工作时间1年及以上,就符合年休假规定。

年假是单位安排还是个人安排?

嘉兴法务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可以根据业务情况,集中安排员工休假,本人请年假要经过批准后才可以休,否则可视为旷工处理,会有嘉兴打官司

未休的年假如何处理?

嘉兴律师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也就是说:

因单位原因未安排的,需要按照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给本人。

因员工本人原因的,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即可。


疫情对我们日常生活仍存影响,天鸿建议大家在五一假期如有外出,请充分做好防护措施,配合亮码、测温、限流、预约等措施,尽量避免扎堆聚集,确保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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