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型冠状病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国家到地方均严阵以待。2020年1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7日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中明确,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属于法律规定“不可抗力”?
答案是肯定的。
目前,医学界尚无绝对有效的方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以阻止病毒传播。为了对抗疫情,政府通知要求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这种情况在发生前,企业完全无法预见,也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法定“不可抗力”的情形。
比如,同样是预订了酒席,有的可能是预订了年夜饭,有的可能是预订了婚宴。众所周知,年夜饭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新年前后一段时间),如果过了这段时间也就不存在年夜饭的概念了,年夜饭并不能协商延期履行,故可以适用“不可抗力”条款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而婚宴正常来说,并没有特殊的时效性,婚宴完全可以通过延期方式继续履行,所以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免除责任。
所以,嘉兴法律顾问建议: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确实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一定要及时通知合同的相对方,避免损失的扩大。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方式通知对方。没有约定的,建议通过书面(邮件、微信、短信或者特殊情况下电话录音亦可)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作者:王舒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