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医疗期与病假,该怎么区分处理?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7日 浏览次数:857

医疗期与病假工资究竟该如何发放是很多HR嘉兴公司法务头疼的问题,今天天鸿律师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要点,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嘉兴打官司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先带大家了解一下医疗期和病假的概念

01
 

病假待遇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60%计发;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02
 

关于病休假管理的有效措施


嘉兴法务注意,合理的病休假程序和规定,不仅有利于企业人性化的管理,更能规范企业及员工行为,保存相关证据,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完整的企业病休假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流程:


1.病假流程
病假流程的设计,关系到病假制度本身的执行。内容涉及如何请假(电话,口头,提前),向谁请假(权限),书面材料(请假单,医疗机构相关证明等),销假,违反规定如何处罚等一系列程序。


2.审核权限
病休假审批权限的设定主要根据请假长短,由不同层级的领导核准,以便做到权责分明。设定的原则是,越长期间的病假应该由职位越高的领导批准。


3.事后救济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使员工更加认同企业,公司应当在病休假制度中有相应的事后福利救济或者补救病休假手续的条文。

4.调岗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病假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需要为其另行安排工作。
因而,嘉兴法律顾问建议为了不违反规定,企业还当设立岗位调整制度,比如岗位轮换制度,可以明确该员工可供调整的职位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和薪资规定,以备不时之需。


5.违规处罚
企业需要制定违反病休假的处罚措施,明确员工违反制度时需承担的不利后果,既引导了员工,也可为企业规避风险。
嘉兴律师说公司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形下,可以安排员工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复诊。员工须予以配合,否则企业可以不认可其病假,或视情形将休息期间界定为事假或者旷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规章制度能够被有效地执行。


03
 

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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