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嘉兴市电视台专题采访省功勋律师、我所荣誉主任——顾祖德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2日 浏览次数:1037

为纪念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近日,嘉兴电视台栏目组来我所对当年引发巨大社会关注的汤丽娟“贪污”一案进行采访,顾祖德律师是该案的辩护人之一。

1979年12月9日,司法部明确宣布恢复律师制度,法律人才稀缺,万名军转干部充入政法队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北京某高炮部队干部顾祖德告别了生活20年的军营,转业回家乡,任嘉兴市法律顾问处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涯……


许多人认识顾祖德,是从“抓了个人,关了个厂”的汤丽娟案开始的。


左为当事人汤丽娟                 右为顾祖德律师


1982年5月,新塍压电晶体厂的负责人汤丽娟因贪污被立案侦查,同年12月被公诉机关认定总共贪污2439.86元。起诉书中指控她犯罪的主要事实是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补助单据、贪污公款等等。

顾祖德和时任嘉兴市法律顾问处主任的崔钟两位律师被嘉兴法律顾问处指派为辩护人,他们经过深入细致的走访、取证,事情真相浮出水面……

汤丽娟在向镇政府借款办厂后,工厂效益非常好,归还借款后,小厂转产压电晶体片,一年就能创造利润100万元左右。这些年,汤丽娟和工人拿一样多的工资,只是在频繁的外出接洽业务和招待客户等活动中,个人花费较多,很多费用也没有发票,厂里以补助形式给她报销过16次,总计2180余元。



“这些都算不上是犯罪,为什么会被说成是贪污呢?”顾祖德认为此案根本不能成立,决定为她做无罪辩护。

开庭那一天,两位律师据理力争,合议庭宣布休庭。

可是在第二次开庭审理后,汤丽娟依然被认定贪污罪成立,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汤丽娟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两百多人都说她有罪,你们俩却说她无罪!”当时的检察官是这样对崔钟和顾祖德这两位“死磕”律师说的。

最终经过三次开庭审理,两次上诉,一次申诉,历时两年,两位律师的无罪辩护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汤丽娟被当庭无罪释放。



“那时候做无罪辩护可真是顶着压力的,而辩护成功的更是少之又少。”在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改革开放刚刚起步,如何搞活市场经济,还在摸索过程中。汤丽娟的案子因为具有相当的典型性,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争相关注,甚至被中央电视台拍成电视剧《无罪的女囚》在全国播放,社会影响巨大。

即便事隔三十多年,汤丽娟一说起当年的案子,情绪仍然不能平静,语气中充满了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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